澳門司警及內地緝私部門己與業內各大商戶溝通及設立通報機制,如發現疑似武器配件、粉末、藥草、藥物、詐騙用品將移交個案進一步調查,請各位用戶注意。
1.懷擬侵權、盜版及假冒品(如高仿Nike、Adidas的運動鞋等)。
2.藥品或藥性產品、麻醉品與精神科物質。
3.化學品、氟化物(包括"雪種")。
4.無線電接收儀器。
5.違禁武器及藥物(任何火器、槍械、毒氣或麻醉氣體噴霧器、電槍、刀劍等利器、手榴彈或有關之攻擊性工具,均視為武器,連同其使用之彈藥)。
6.瀕臨絕種動植物(任何瀕臨絕種動植物,不論是否活生、死亡、其標本、身體部份或衍生物)。
7.易燃易爆物品(包括氦氣瓶等)。
8.動植物、各類食品。
9.香煙、酒及含有酒精之飲品。
10.粉末/液體。
11.平衡車。
12.藥物/中藥。
13.黃金及流通貨幣。
詳細請參考 澳門海關-報關清關